我省报名登记遗体捐献66人,3人申请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海南是一座爱飘扬的城市,这座城市涌动着一种以奉献为幸福的大爱之潮,而遗体捐献,就是这种爱之大潮中的动人浪花。通过人体器官捐献,让逝者用一种别样的方式“活着”,让受捐者的生命以一种饱含温情的方式开始着……
昨日,商报记者从海南省红十字会获悉,继今年5月下旬,海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研讨会召开后,海南省红十字会开始积极筹建海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截至目前,报名登记遗体捐献66人,已经实现遗体捐献的有8例;实现眼角膜捐献3例;3人申请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66个无私的生命,让这座一直被爱包围着的城市动容,他们默默无闻,无意间,在这座城市的公益榜上留下了闪亮的一笔。逝者欣慰,因为在生命之烛熄灭后,他们的精神依然延续;生者感怀,因为有无私的给予,生命以另一种方式重新开始……
特写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胡建—— “让生命延续,给予他人生的希望”
现年28岁的胡健,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父母是新加坡华侨,但他从小在海南长大,2009年毕业于广州暨南大学,目前在海口某房地产公司工作。平时喜欢与朋友参与户外徒步等活动,并自发地参与环保等志愿服务。
2010年6月,胡健在参与夜徒、环岛徒、拼友等活动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从一个朋友那儿得知关于器官捐献的信息。他认为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延续,给予他人生的希望。于是,他通过网络等途径多方面了解,并查找到了海南省红十字会与海口市红十字会的联系电话与地址。
捐献爱心需要很大的勇气和信念.2012年7月,胡健在电话咨询后,亲自来到海南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了解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相关知识,并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胡健告诉记者,一开始他的父母并不支持他这样做,认为他还这么年轻,拥有大好的青春,去填写这样一份同意书,是多么不吉利的事情。但后来,父母也做了一些了解,最终对他的决定表示支持,他们就当自己的儿子在海南省红十字会存了一份爱心。
胡健说,就像大家所说,“捐献器官,能够让自己的生命能够延续。”作为一名志愿者,胡健也会向更多的人传授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动员更多的人加入到人体器官捐献的队伍中来。
据了解,自愿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的3位志愿者分别来自海口、三亚、陵水。2012年6月,吕萍(化名)成为了海南自愿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的第一人,她专程从三亚赶来海口,来到海南省红十字会了解相关情况和器官捐献知识等。30来岁的她,似乎更容易能够体会到“生命延续”的意义。她不愿记者过多地对她个人的善举进行宣传,只想默默地为社会、为他人付出爱心。
现状
最缺的是“供体”,不是技术
据海南省红十字会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1年开展捐献工作以来,我省目前角膜实现捐献的仅有3例,主要用于医疗科研的遗体捐献也只有8例,其中主要是死囚遗体捐献。 公众自愿捐献器官并完成移植手术的实例,目前还没有。
据中国红十字会在2011年初的统计,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国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遗体(组织)捐献工作,设立了近千个登记站,但海南还在筹备之中。
省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农垦医院和海南省人民医院都具备活体移植的技术,从2011年以来,海南省人民医院进行的肝移植手术5例,肾移植手术9例,基本都是活体移植;农垦医院活体移植手术72例。全国每年约有150万名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一万例左右;按此比例推算,海南有1万名患者正等待器官移植,但只有60至70人左右可做器官移植手术。
“还有相当多的器官衰竭患者,等不到可以移植的器官,无奈地离开了人世。”省红十字会相关人员说,器官捐献与献血、捐献干细胞是一样的,公众的观念改变了,就可以接受了,捐献的人也就多了。
试点
我省4医院试点器官捐献移植
据悉,从2010年3月起,全国16个省市相继开展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我省从去年5月开始,在农垦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和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4家医院进行器官捐献移植试点。但目前,海南仅农垦医院获得国家批准作为定点器官捐献机构,其他3家医院则须在外省相关医疗专家的指导下进行手术。
目前,我省已开展的器官捐献是角膜捐献和遗体捐献。但我省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还处于宣传动员、转变观念的阶段,捐献器官与献血、捐献干细胞等一样,首先要从观念上转变,消除公众的疑虑。
“我们海南的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的人口比例,在全国都是比较高的。”海南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健丽说,由省红十字会组织捐献共有38例,其中眼角膜3例,造血干细胞37例,而在器官捐献方面则处于空白阶段.
探因
实质性“障碍”亟须跨越
人们思想观念上的束缚还不是遗体捐献器官移植最大的障碍,更重要的是实施的效率和措施这些实质性问题。
在海南省红十字会副会长赵健丽眼里,遗体捐献数量偏少,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固有的一些传统观念作祟。很多中国人特别不愿意去世后遗体变得不完整,尤其是对于逝者的亲属来说,感情上不容易接受,一些逝者的儿女还担心捐出老人遗体会被别人指责不孝。由于观念上难以接受,有不少遗体捐献者在自己提出申请后,还会遭到家属的强烈反对。
而在赵健丽副会长看来,人们思想观念上的束缚还不是遗体捐献器官移植最大的障碍,一些实质性的实施障碍更期待早日破除。
据了解,按照程序,器官移植的热缺血时间(即从捐献者心脏停跳至医学灌注时间段)不能超过15分钟,冷缺血时间(即从灌注到移植时间段)不能超过12个小时,而在实际操作中,因确认死亡、通知家属、告别等不得不进行的程序,使得前一个关键时间段非常紧张。在一些器官移植捐献率较高的发达国家,高速公路警察的警车里通常都备有移植手术的必备器械,因为根据当地法律,驾驶员志愿捐献器官的意愿在驾照上有明显标记。一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有两名以上专业医师确认事故现场人员脑死亡,就可立即实施器官摘取。
措施
捐献器官可获2至5万元救助基金
据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进行器官捐献的患者家属有望获得救助,患者医疗费可得到减免,患者家属还可申请2至5万人体捐献救助基金,都是一次性救助。
目前,海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也在积极筹建中,成员单位将包括省红十字会、省卫生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部门及宣传部等10个单位。据介绍,该委员会今后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建立和维护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人体器官移植等待者登记管理系统和人体器官分配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建立激励和救助机制,对困难捐献者家属实施救助,开展对器官捐献者的缅怀、纪念,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三是负责协调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和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开展工作。
未来
将开发网上捐献登记缅怀纪念捐献者
赵健丽副会长告诉商报记者,目前在我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还存在着较大的困难,主要表现在大部分人群能理解,但不能接受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工作还待加强,社会知晓率偏低;捐献者进行人体器官捐献后,后期的安抚资金及对捐献者的缅怀纪念场地无法落实;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环节上的脱节,导致捐献无法实现;五是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此外,赵健丽副会长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即我省将开发开发网上捐献登记系统,设立部分市县捐献登记工作站,募集资金开展全省培训和督导工作,协商海口市政府设立缅怀纪念场地(金牛岭公园),开发网上缅怀纪念系统,申请政府资助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
答疑
什么人可以捐?怎么捐?
一个志愿者的器官,能救多条垂危生命?一边是传统观念的束缚,一边却是手术中器官的奇缺。据统计,我国每年有150万的人需移植器官,但每年仅一万人能如愿,原因正是器官的缺乏。
“从救死扶伤的角度讲,我们太需要器官捐献了。”海南省人民医院移植专家表示,一名志愿者捐献出的器官,往往可以救活好几个人的生命,的确是"功德无量"。但遗憾的是,我省别说肝脏、肾等脏器,以眼角膜为例,捐献者也很少,省人民医院手术时使用的角膜,很多都是来自外地,甚至来自国外。
器官捐献可以让生命继续发光发热,也许,我们真要改变一下传统观念,此次器官捐献工作正式试水就是一个契机。专家认为,也许人体器官捐献的道路还很漫长,但作为医生和大多数人们,还是希望看到传统观念慢慢开明、进步,毕竟器官捐献是过世之人能做的最大善事。
省红十字会当前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器官捐献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凡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都可以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和遗体。
捐赠者死亡后,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其原貌。
器官捐献流程
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按照捐献过程和主要内容共分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确认、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困难救助等八个重要环节。
1、捐献登记
您可以自己或通过器官捐献协调员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书面向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表达器官捐献意愿,并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亲属的同意,我们会将您的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者登记管理系统,并为您保密。
2、确认捐献
已办理捐献登记,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达到潜在捐献状态时,由捐献者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等直系亲属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器官捐献。
3、器官获取
已办理确认捐献登记的患者,经所在医院确认已经死亡后,器官捐献协调员将捐献者的相关信息报送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获取过程,只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或组织。
4、器官分配
省级人体器官专家组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对器官捐献、分配的过程进行见证,以保证其公正、公平。
5、遗体处理
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遗体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医院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6、缅怀纪念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规划建立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等,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并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
7、困难救助
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进行困难救助。由家属提出申请,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困难救助。
采访后记:
在本文即将完成之时,记者再次打开了采访笔记,志愿者的一言一行在记者脑中闪现,让记者感受到一种纯爱,这是一种无疆的爱,是一种跨越生死的爱,是逝者带给生者最大的礼物……
活着,尽可能给别人帮助,死了,自己的身躯也能给活着的人以生的希望,那将是件多么有意义的事情!此刻,记者也愿意加入这个行列,相信也会有越来越多的朋友选择加入这个行列!